容斋随笔_卷七洛中盱江八贤译文

查阅典籍:《容斋随笔》——「容斋随笔·卷七洛中盱江八贤」原文

  司马光在《 序赙礼》 这篇文章中说民间有善行者五人,吕南公在所撰《 不欺述》 中,记有三人的事略。这些都是由于他们出身微贱而不为史家所采取。近来,我在编修国史时,曾想将这五人列入孝行传中,结果也未能列入。兹将这五人事略,记之于此。司马光所说的五人,都是陕州夏县(今山西夏县)人。

  一是刘太,是个医生,为父母守丧,三年不饮酒吃肉,始终如一,这是当今士大夫们所难以做到的。他的弟弟永一,尤以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和洁身谨慎而著称。夏县发生水灾,百姓被洪水淹没致死的数以百计,永一拿着一根竹竿,站在门首,凡是看到有人和东西漂流到家门口的,就打捞出来。有一个僧人,把数万钱寄放在他家里,这个僧人不幸死去,永一到县署述说其事,并且提出请求官府协助把这些钱归还给僧人的弟子。当地人向他借债,言明如期按本付息,有的家中穷困,实在不能偿还的,他就将借贷契约焚毁。

  三是周文粲,他的哥哥嗜饮酒,不务正业,依靠弟弟文粲供给为生。他的哥哥在醉酒时,往往对文粲进行毒打,邻居中好打不平的人,对文粲的遭遇深表同情,都去安抚他。每当出现这种情形,文粲就恼火,并且对他们说:“我的哥哥不曾打我,你们为什么要在我们兄弟之间进行挑拔离间呢?'

  四是苏庆文,殷勤事奉继母,以孝子闻名。他曾对他的妻子说:“你要谨镇耐心地事奉我的母亲,如果不是这样,就要把你赶走。”继母年少即守寡,没有儿子,后来,来到苏家安家并且最后病死在这里。

  五是台亭,善绘画,朝廷决定修建景灵宫,征调各地著名画工到京师,为景灵宫作画。这件事完成后,朝廷下令选拔其中的优秀者,留他们到翰林院,授给他们官职,发给他们薪禄。台亨名列第一,以其父年迈,坚持辞官,返回故里,侍养双亲。吕南公说周文粲、苏庆文、台亭,都是建昌南城(今江西南城)人。

  六是陈策,曾经买一匹骡子,不被鞍或让人骑,或驮运货物,不忍心再到市上卖给他人,就叫人在村外草屋进行喂养,让它老死在这里。他的儿子与奸诈的经纪合谋,在这里经过的官人,有的马突然死去急着再买,他们就借此机会,故意将骡子的脊背磨破,牵到市上去卖,并且极力夸耀这匹骡子如何如何。不久,就将它卖了出去。陈策听说后,就连忙前去追赶,见了买主,如实地告诉不能让人骑乘驮运的实情。官人听后,不禁产生疑虑,以为他是喜爱这匹骡子,便问他究竟是怎么一回事?陈策让官人将鞍子放在骡背止,整要折腾了一天,也没有放止,被骡子踢得一塌糊涂。这时官人才明白了真情,从内心里对陈策发出了由衷的感谢。陈策当即把钱退还给了官人,官人把骡子退还给了陈策。又有一次,一个人到陈策家里去买质地轻软带有椒眼文饰的银器,陈策不卖给。这个人有些生气,就问他道:“我明明见你家中有这种东西,现在为什么不卖给我呢?”策回答说:“是啊!我家存放的这种银器,时间已经很长了,我听说你买这东西是为女儿作陪嫁用的,怎么能用这样过期报废的货物来坑害你呢?”说罢,就将家中所存的银器投进炽热的炭火盆中焚毁,并对买主说:“我这东西是从质人手中买来的,怕不是真品,作个验证让你看。”

  七是危整,一天,他到市止买回鲍鱼,经纪舞弄着称锤,故意多给秤了几斤,卖鱼人走后,经纪就对危整说:“你只买五斤,我暗中给你称了十斤,你得请我喝酒”整听后,十分吃惊。忙去追赶卖鱼的人,跑了几里才追止,把多给他的鱼,按重付给了卖鱼的人。就把那位经纪请到酒店中饮酒,并对那位经纪说:“你想喝酒,何必去欺侮卖鱼的贫苦人呢?”

  八是曾叔卿,他打算到南方购买一批陶器运到北方贩卖。买回来后,迟迟不向北方转运。这天,一个跟他一起做陶器生意的人前来买货,叔卿答应卖给,已付了钱,他顺便问道:“现在你买这些陶器干什么?’回答说:“我是跟你学的,是按照原先你的想法去做的。”叔卿当即斩钉截铁地对他说:‘你可不能这样做。我是由于北方新近遭灾,所以才不把这批陶器运到北方去卖的,如今你岂能不告诉我这一点呢?”于是叔卿决定不再把存货卖给他。而叔卿家中贫穷,连妻子的饥寒温饱都难以顾全。呜呼,以上八人,真可谓是善人贤人啊!

  司马温公《序赙礼》,书闾阎之善者五人,吕南公作《不欺述》,书三人,皆以卑微不见于史氏。予顷修国史,将以缀于孝行传而不果成,聊纪之于此。温公所书皆陕州夏县人。曰医刘太,居亲丧,不饮酒食肉终三年,以为今世士大夫所难能。其弟永一,尤孝友廉谨。夏县有水灾,民涨死者以百数,永一执竿立门首,他人物流入门者,辄擿出之。有僧寓钱数万于其室而死,永一诣县自陈,请以钱归其子弟。乡人负债不偿者,毁其券。曰周文粲,其兄嗜酒,仰弟为生,兄或时酗殴粲,邻人不平而唁之,粲怒曰:“兄未尝殴我,汝何离间吾兄弟也!”曰苏庆文者,事继母以孝闻,常语其妇曰:“汝事吾母小不谨,必逐汝!”继母少寡而无子,由是安其室终身。曰台亭者,善画,朝廷修景灵宫,调天下画工诣京师,事毕,诏选试其优者,留翰林授官禄,亨名第一。以父老固辞。归养于田里。

  南公所书皆建昌南城人。曰陈策,尝买骡,得不可被鞍者,不忍移之他人,命养于野庐,俟其自毙。其子与猾驵计,因经过官人丧马,即磨破骡背,以炫贾之。既售矣,策闻,自追及,告以不堪。官人疑策爱也,秘之。策请试以鞍,亢亢终日不得被,始谢还焉。有人从策买银器若罗绮者,策不与罗绮。其人曰:“向见君帑有之,今何靳?”策曰:“然,有质钱而没者,岁月已久,丝力糜脆不任用,闻公欲以嫁女,安可以此物病公哉!”取所当与银器投炽炭中,曰:“吾恐受质人或得银之非真者,故为公验之。”曰危整者,买鲍鱼,其驵舞秤权阴厚整。鱼人去,身留整傍,请曰:“公买止五斤,已为公密倍入之,愿畀我酒。”整大惊,追鱼人数里返之,酬以直。又饮驵醇酒,曰:“汝所欲酒而已,何欺寒人为?”曰曾叔卿者,买陶器欲转易于北方,而不果行。有人从之并售者,叔卿与之,已纳价,犹问曰:“今以是何之?”其人对:“欲效公前谋耳。”叔卿曰:“不可,吾缘北方新有灾荒,是故不以行,今岂宜不告以误君乎?”遂不复售。而叔卿家苦贫,妻子饥寒不恤也。鸣呼,此八人者贤乎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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