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沅死后抄家

  嘉庆元年(1796年),湖北省荆州、襄阳爆发了白莲教农民起义,规模浩大,得快蔓延到南方各省,前后历经九年,才被清朝廷镇压下去。为此清朝廷耗用军费二亿两白银,相当于四年财政收入的总和。嘉庆元年,清朝廷派兵对湖北的白莲教农民起义进行镇压,军队的军需钱粮委派湖北省安襄郧荆道道员胡齐仑负责管理。胡齐仑自负责管理军需钱粮以后,任意侵贪、克扣,致使领取军响的清军官兵多有怨言。于是两湖总督景府对胡齐仑经管的军费收支进行了审计清查。经过审讯得实:胡齐仑在嘉庆元年至二年间,掌管湖北省军需钱粮,在发放湖北襄阳军队的军饷时,每发一百两军饷,扣除户部在拨款时已少拨的四两“短平”银外,又报请当时的湖广总督毕沅批准再扣除四两,以备支付按规定不准报销的款项,此外胡齐仑还利用职权私自加扣二两。如此三扣两扣,每发一百两军饷,官兵们实得九十两。胡齐仑经手发放的襄阳军队的军饷一百四十余万两,他私自扣留二万九千两,馈送给各营将军、督抚们花用,其中仅送给一名叫永保的领兵大员就达六千两。

  接到审案官关干胡齐仑一案的审讯结论报告,嘉庆帝为此特发上谕,严厉痛斥贪污军饷的行为,他说:自镇压白莲教以来,至今已有四年了,所耗用的款项达七千万两之多。白莲教起自湖北,而清军的行贿馈送之风也起自于湖北。前任两湖总督毕沅,公然将军需钱粮,任由胡齐仑一人经理,恣意侵扣,实为罪魁祸首,毕沅现已去世,倘若他还活着,我将立即把他处死,以正国法。即便如此,毕沅死后,家产还是遭到藉没,全部充公。也就是《清史稿·毕沅传》所写的那样:“(嘉庆)四年,追论沅教匪初起失察贻误,滥用军需币项,夺世职,籍其家。”

  相较《清史稿》,《清史列传》的内容的记载则更为详细。嘉庆四年九月,嘉庆帝发布上谕称:“迄今匪徒蔓延,皆由毕沅于教匪起事之初,办理不善,其罪甚重。昨又据倭什布查奏胡齐仑经手动用军需底帐,毕沅提用银两及馈送领兵各大员银数最多。毕沅既经贻误地方,复将军需帑项任意滥支,结交馈送,执法营私,莫此为甚。倘毕沅尚在,必当重治其罪。今虽已身故,岂可复令其子孙仍在官职?”故将其作官的儿子就地免职。至十月,“追产入官”。

  关于这一点,梁启超曾以同情的口吻写道:“独军旅非所长,且驭下太宽,未免蒙蔽,卒坐是被累,身后遭籍没,论者惜之。”其实,毕沅远非一个洁身自好者。乾隆末年,当时他为湖广总督,福宁为湖北巡抚,陈淮为湖北布政使,这三人即官官相护,千方百计婪索民财。当地百姓形容他们三人说:“毕如蝙蝠,身不动摇,惟吸所过虫蚁;福如狼虎,虽人不免;陈如鼠蠹,钻穴蚀物,人不知之。” (昭连:《啸亭杂录》卷一O《湖北谣》)

  还有一个记载可以对毕沅的人品做一个补充。钱泳《履园丛话》载,和珅当权时,“欲令天下督抚皆欲奔走其门以为快,而(毕沅)先生淡然置之”。但到和珅四十岁生日时,“自宰相而下皆有币帛贺之”,毕沅也坐不住了,赋诗十首,“并检书画铜瓷数物为公相寿”。钱泳问他:“公将此诗入《冰山录》中耶?”毕沅“默然,乃大悟,终其身不交和相”。钱泳所说的《冰山录》当是《天水冰山录》,明朝权相严嵩被革职,他的被查抄没收的全部财产,登在《天水冰山录》中,换言之,那是一份赃物的详细清单。钱泳的意思很明白,他已经预见了日后和珅的倒台,于是给毕氏一个忠告;毕氏接受了,遂保持了气节。

  可惜,这只是钱氏的一家之言。清人陈康祺早就指出:“秋帆(毕沅)制府爱古怜才,人所共仰,其交和珅,慑于权势,未能泥而不滓,亦人所共知。”毕秋帆死后被抄家,也和卷入和珅贪污案有莫大关系。在陈康祺看来,作为“毕氏客”的钱泳,对这件事不要提就算了,“惟欲以拒绝权门,归功于一言之谏沮,其然,岂其然乎?”欲盖弥彰,倒是弄巧成拙了。

作者介绍

毕沅 毕沅 毕沅(1730~1797)清代官员、学者。字纕蘅,亦字秋帆,因从沈德潜学于灵岩山,自号灵岩山人。镇洋(今江苏太仓)人。乾隆二十五年(1760)进士,廷试第一,状元及第,授翰林院编修。乾隆五十年(1785)累官至河南巡抚,第二年擢湖广总督。嘉庆元年(1796)赏轻车都尉世袭。病逝后,赠太子太保,赐祭葬。死后二年,因案牵连,被抄家,革世职。毕沅经史小学金石地理之学,无所不通,续司马光书,成《续资治通鉴》,又有《传经表》、《经典辨正》、《灵岩山人诗文集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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